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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时间:2024-11-02 04:20:03
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在进行新能源汽车置换时,可按照购车裸车价发票金额的6%、最低不低于3000元、最高不超过1.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1.换购新能源车的,与正在实施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相衔接,从2024年5月21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
2.政策实施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售卖转让了2024年5月20日及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新车。售卖旧车的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购买新车的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3.在补贴适用时间内按规定在全国范围内依法履行新购车纳税申报义务、完善上户手续。
1.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按照申报补贴材料的相关要求和固定申报渠道主动予以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按裸车价(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价税合计金额,下同)的6%四舍五入取整十且不低于3000元、不超过1.2万元予以补贴;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按裸车价的5%四舍五入取整十且不低于2000元、不超过1万元予以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银行借记卡上。
3.每售卖转让1辆旧车的,限补助其购买的1辆新车,鼓励消费者“早置换、早补贴”。
4.对2024年5月21日以来已按原标准享受过政策补贴的申报对象,将按新补贴标准予以补齐发放;对政策优化调整前已申报且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还未享受过政策补贴的,将按新补贴标准予以发放;对政策优化调整后新申报且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执行新的补贴标准。
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关注“重庆商务委”微信公众号(点击“政民互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爱尚重庆”微信公众号(点击“系列活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或扫描以下“重庆市汽车置换补贴申报系统二维码”进入我市汽车消费补贴政策网上申报系统,清晰、完整、准确提交以下材料。鼓励各类支付平台、电商平台等加强政策宣传,并在其首页设置政策申报链接,方便消费者参与活动。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
(一)自申报对象按期提交齐全、清晰的申报材料之日起,由市商务委会同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申报对象可适时查看网上审核情况。
(二)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对象,将在网上审核通过后的15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资金。
(三)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对象,由市商务委会同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在网上审核时予以说明。
(一)2024年5月21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期间,协调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车主提供首付2成、长达5年、低利率的分期购车服务。
(二)鼓励有条件的汽车生产商、经销商钜惠叠加,联动出台配套资金补贴、优惠打折等优惠政策,惠及广大消费者。
(三)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因地施策,配套出台鼓励汽车消费的相关政策,持续扩大汽车消费。
(一)消费者申报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涉及的新车,不可用于申报国家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即:消费者购置的同一辆新车不可同时享受国家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和重庆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二)各区县(自治县)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市场监管、税务主管部门和市级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要加大对优化升级调整后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措施的宣传贯彻力度,扩大市民知晓面,有序推进政策实施,强力促进汽车消费。市商务委设立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电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新能源】可获重庆置换新能源汽车申请入囗、申请材料、申请条件等内容
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应于2024年5月21日0时至2024年11月30日24时期间,通过关注“重庆商务委”微信公众号(点击“政民互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爱尚重庆”微信公众号(点击“系列活动”栏目
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裸车价20万元以下的(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价税合计金额,下同)每辆给予2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贴,裸车价20万元及以上的每辆给予3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
需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2024年5月21日0时至2024年10月31日24时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售卖转让了2024年5月20日及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
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应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身份信息,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2)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等
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按期提交申报材料过后,将通过网上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通过后发放补贴资金。
凡在政策实施期间,对于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日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
手机端可通过支付宝、抖音等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或直接扫描“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二维码,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
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提高至购
1000万元!两江新区将发放2024年下半年汽车消费红包!总额度有限,先到先得!每台车补贴2000元起。
两江新区将投入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发放2024年下半年汽车消费红包!每台2000元起!
1000万元!两江新区将发放2024年下半年汽车消费红包!符合申领消费红包的购车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0时-2024年11月30日24时(具体以资金申领完毕时间为准)。
两江新区将投入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发放2024年下半年汽车消费红包,红包发放对象为两江新区直管区规范经营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七座及以下乘用车新车的自然人消费者。
【导语】: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在进行新能源汽车置换时,可按照购车裸车价发票金额的6%、最低不低于3000元、最高不超过1.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1.换购新能源车的,与正在实施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相衔接,从2024年5月21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
2.政策实施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售卖转让了2024年5月20日及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新车。售卖旧车的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购买新车的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3.在补贴适用时间内按规定在全国范围内依法履行新购车纳税申报义务、完善上户手续。
1.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按照申报补贴材料的相关要求和固定申报渠道主动予以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按裸车价(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价税合计金额,下同)的6%四舍五入取整十且不低于3000元、不超过1.2万元予以补贴;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按裸车价的5%四舍五入取整十且不低于2000元、不超过1万元予以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银行借记卡上。
3.每售卖转让1辆旧车的,限补助其购买的1辆新车,鼓励消费者“早置换、早补贴”。
4.对2024年5月21日以来已按原标准享受过政策补贴的申报对象,将按新补贴标准予以补齐发放;对政策优化调整前已申报且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还未享受过政策补贴的,将按新补贴标准予以发放;对政策优化调整后新申报且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执行新的补贴标准。
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关注“重庆商务委”微信公众号(点击“政民互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爱尚重庆”微信公众号(点击“系列活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或扫描以下“重庆市汽车置换补贴申报系统二维码”进入我市汽车消费补贴政策网上申报系统,清晰、完整、准确提交以下材料。鼓励各类支付平台、电商平台等加强政策宣传,并在其首页设置政策申报链接,方便消费者参与活动。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
(一)自申报对象按期提交齐全、清晰的申报材料之日起,由市商务委会同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申报对象可适时查看网上审核情况。
(二)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对象,将在网上审核通过后的15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资金。
(三)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对象,由市商务委会同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在网上审核时予以说明。
(一)2024年5月21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期间,协调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车主提供首付2成、长达5年、低利率的分期购车服务。
(二)鼓励有条件的汽车生产商、经销商钜惠叠加,联动出台配套资金补贴、优惠打折等优惠政策,惠及广大消费者。
(三)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因地施策,配套出台鼓励汽车消费的相关政策,持续扩大汽车消费。
(一)消费者申报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涉及的新车,不可用于申报国家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即:消费者购置的同一辆新车不可同时享受国家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和重庆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二)各区县(自治县)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市场监管、税务主管部门和市级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要加大对优化升级调整后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措施的宣传贯彻力度,扩大市民知晓面,有序推进政策实施,强力促进汽车消费。市商务委设立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电线。